國立中興大學語言中心徵聘英語教學專任教師公告
一、擬聘師資:專任教師1名。 二、擬聘職級:助理教授(含)以上。 三、擬聘日期:115年2月1日起。 四、申請資格:國內外及教育部認可之英語教學相關科系博士,另符合以下條件者尤佳: 具全英文教授應用英語課程的能力,熟悉雙語教育政策與實踐,並能配合學院、全校EMI課程或計畫。 具產學合作及行政管理實務經驗,著有實績(請檢附佐證)。 於國際期刊(SSCI、A&HCI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發表研究論文,或具主持教育部相關計畫、國科會研究計畫,或產學推廣計畫之經驗。 五、本校新進教師得申請下列優聘措施: 彈性薪資獎勵。(依據本校新進教師彈性薪資獎勵辦法辦理)。 低租金學人宿舍。 前兩年減授鐘點。(依據本校教師授課時數及超支鐘點費核計辦法辦理)。 六、須繳交文件:各項表格與文件請分項依序備妥,編號1至6文件請單面列印並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,勿裝訂成冊。所有影本均請註明「與正本相符」並於右下角簽章確認。 應繳資料檢核表1份。(如附件1) 簡歷1份。(如附件2) 新聘教師申請書1份。(如附件3) 著作(成果或教材)目錄一覽表1份。(如附件4) 教師證書影本1份。(如無,可免附) 學歷證件影本1份—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,畢業證書、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。 經歷證件影本1份—服務證明等,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。 履歷表1份。(形式不拘)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1份。 可教授課程之授課大綱1份。(如附件5)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。(如附件6)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榮譽證明、教學績效證明文件等。(如無,可免附) 著作檢核表1份。(如附件7) 著作1份-凡列於著作目錄一覽表之代表著作、參考著作皆需檢附,且所送著作須符合本校「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」規定(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/人事法規/教研人員/聘任升等改聘,網址:http://person.nchu.edu.tw/regulations.php)。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,請附合著者證明。 應徵者如已在大專院校任職,得以原服務學校校級教評會,已決議通過更高一級教師升等資格應徵,並請附切結書(格式請自行繕打)。若不能於起聘日前附上應徵教師職級證書者,將以實際教師證書資格聘任。 七、申請者請於114年7月20日前(郵戳為憑)將上述資料寄到「台中市南區402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語言中心508辦公室收」,信封外請註明「應徵英語教學專任教職」,逾期恕不受理。 所有文件均請同時掃描為PDF檔,編號1至12文件合併為「個人資料檔」,編號13至14合併為「著作檔案」,於截止日前寄至wcy0618@dragon.nchu.edu.tw,信件主旨:「應徵英語教學專任教職-OOO(姓名)」。 八、初審合格者,將另行通知安排面談(暫訂於114年8月舉行)。 九、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,著作如需退件,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,否則不予退件。 十、聯絡人:吳佳芸小姐 E-mail:wcy0618@dragon.nchu.edu.tw 電 話:04-22840114 轉17 參考法規: 1.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 2.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 表格附件:(請至連結下載https://reurl.cc/Y37j9D) 附件1 應繳資料檢核表 附件2 簡歷 附件3 新聘教師申請書 附件4國立中興大學擬聘任、升等、改聘教師著作(成果或教材)目錄一覽表 附件5國立中興大學授課大綱 附件6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附件7 著作檢核表 附件8 代表作合著證明 附件9 新聘教師申請書填表說明 附件10國立中興大學擬聘任、升等、改聘教師著作(成果或教材)目錄一覽表(範例)